浙江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錄公布!
發布時間:2023-04-08
革命精神生生不息、紅色血脈代代相傳。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宣傳部、國家文物局《關于持續開展革命文物名錄公布工作的通知》和省委辦、省府辦《關于浙江省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見》精神,自2021年6月以來,浙江省文物系統組織開展了全省革命文物資源調查、梳理工作。
目前,經各地上報、實地考察、專家評審、會議研究等環節,最終形成了浙江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錄。
近日,浙江省文物局正式發文向社會公布全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錄,包括不可移動革命文物113處和可移動革命文物1400件/套。
作為中國革命紅船起航地、改革開放先行地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重要萌發地,浙江的革命文物資源十分豐富,具有數量多、類型全、分布廣等特點。
在此次公布的第二批革命文物中,既有中共衢縣舊址、1935年紅軍戰士刻黨徽石構件等見證浙江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艱苦卓絕革命斗爭的文物遺存,更有寶利特鞋業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全國第一家股份合作制企業營業執照)、義烏小商品市場舊址、天荒坪抽水蓄能水電站、下姜村第一沼氣池、千島湖引水工程地勘巖芯等突出見證浙江作為改革開放先行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重要萌發地的革命文物。
下一步,浙江將持續推進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堅持政治引領、科學保護、守正創新,進一步做好轄區革命文物的認定、公布和定級等工作;加強精準管理、分類施策、實踐創新,深入挖掘革命文物資源價值,充分發揮革命文物以物證史傳史、以物潤心育人、厚植紅色基因、賡續紅色血脈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