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區域內“不可移動文物”數據信息統計,強化文化遺產數據管理及數據利用。
發布時間:2023-01-31
加強不可移動文物信息統計、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管理的工作力度:
一是推進落實文物保護項目。
完成各級別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對象掛牌保護,有序推進區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與建設控制地帶劃定工作,使文物“四有”工作逐步得到落實完善。
二是壓實屬地安全管理責任。
采取定期巡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文物安全巡查督查。
三是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工作。
開展文物保護專項資金項目推進情況收集工作;開展登記保護文物單位活化利用總體整體設計方案評審會、文物保護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四是加大文物保護宣傳工作。
選取一批具有展示推廣效果的不可移動文物,涵蓋古村落、革命文物、文物活化利用典型案例等代表,拍攝制作全景VR,推進文物不斷活起來。
致力于實現區劃內各級不可移動文物資料錄入,不可移動文物巡查管理,同時歸集檔案資料,建立文物數據資料庫,為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與服務提供決策支持。